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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江津分公司2026年镇级片区(先锋水厂)配餐项目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0 01:00:06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江津分公司2026年镇级片区(先锋水厂)配餐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江津分公司2026年镇级片区(先锋水厂)配餐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江津分公司 。比选项目资金由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提供新鲜熟食上桌,满足基本的按时配送,就地就餐等各种用餐需求;

2.2 配餐人数:暂定6人,具体以比选人实际需求为准。

2.3合同暂定费用为6.12万元,(每人每月不超过850元,如有人员增减按就餐标准调整),实际支付费用以比选人实际采购量为结算最终量。

2.4配餐时间:原则早餐8:00-8:20,午餐:11:50-12:10,以比选人实际需求时间。

2.5 服务地点: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江津分公司镇级片区先锋水厂(江津区先锋镇兴业街68号)

2.6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7服务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等要求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发票专用章)。

3.2投标人须具有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其经营项目应包括热食类食品制售(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发票专用章)。

3.3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不得参与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未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未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真实性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发票专用章(承诺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4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不得参与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未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应提供未处于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的真实性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发票专用章(承诺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食品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为0(承诺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发票专用章)。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8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 2025年12月18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通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2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加盖鲜公章或发票专用章的扫描件电子档(PDF格式)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2月25 日 14时 00分至 14 时 30 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兴业街68号)

 。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12月25 日 14 时 3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江津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兴业街68号

联系人:龙老师           

电  话:13452899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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