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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二供水质监测仪表采购及安装(第三次)答疑
发布时间:2025-06-10 15:11:34

2025年二供水质监测仪表采购及安装(第三次)答疑

质疑 1:第一章3.6“并根据技术条款要求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等”,这个要求不合理,不可能每个技术条款都有对应的检测报告,建议取消这条或更改为“并根据技术条款要求提供对应的产品资料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答:更给为“并根据技术条款要求提供对应的产品资料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质疑2:2018年国家市场监督局已取消“计量器具证书”,请求相应取消“第五章 1.4.1 应具有国内计量器具证书”;质疑3: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和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水质仪表数据仅用于过程监控,不作为合规证明, 所以建议取消“第五章 1.4.1有资质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

答:根据实际情况取消“第五章 1.4.1 应具有国内计量器具证书”;取消“第五章 1.4.1有资质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

 

比选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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