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16 | 点击率:0
本项目渝水股份璧山自来水分公司2026年度重庆市璧山区璧北水厂引调水工程施工图审查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询比人为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璧山自来水分公司。项目现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诚邀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2.1项目地点重庆市璧山区;
2.2询比范围:完成本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出具审查技术认定报告。
2.3服务期:10日历天,待取得施工图审查技术认定书止。
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机构名录中,且属于二类及以上审查机构(提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机构名录及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3.2非法人参加投标的,需供应商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即2025年10-12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3 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个市政给水管网(道)项目施工图审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者技术认定报告,加盖供应商鲜公章)
3.4本项目供应商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供应商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供应商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供应商”名单进行评审(注: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2年10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供应商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20年10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供应商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供应商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采购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供应商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4)严禁供应商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供应商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报价函;
4.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3.营业执照、承诺书;
4.4.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5.1响应文件资料装入“响应文件”袋中密封,在外封套上写明供应商名称及本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
5.2电子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一份;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
六、最高限价
6.1报价方式:投标报价为固定总价,除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金外,合同价格不调整。固定总价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不足两位的按实际位数保留。报价保留小数点位数的要求仅为方便评标使用,不作为报价文件被视为无效条件。
6.2最高限价:96000.00元,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报价文件被视为无效处理。
6.3响应报价总价包含服务费、保险费、税费等所有费用。供应商应按询比文件要求进行全部报价(注:采购人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或部分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是询比问价中所述的全部内容的响应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采购人则视为该部份已分摊到其他响应报价内,中标后响应报价一概不作调整。
7.1.各供应商只对本项目作完整唯一报价。
7.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1)供应商不满足资格要求的;
(2)投标报价高于采购最高限价的;
(3)响应文件组成内容不齐的;
(4)响应文件未装订成册且未逐页加盖鲜公章的;
(5)信封密封处未加盖供应商鲜公章的;
(6)报价不完整或出现二个及以上报价的。
本次询比采购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各供应商所报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审后,按总报价由低到高评选出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报价相等时,由一位评委抽签抽中的确定为前者。
9.1 供应商于2026年1月16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询比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报价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供应商下载与否,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都视为供应商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询比过程和事宜,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询比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9.2 供应商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9.3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询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报价。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被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9.4 供应商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应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月22日10时00分。
地点: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璧山自来水分公司(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金剑路129号)会议室(具体会议室咨询023-41405197)。
响应文件须在2026年1月22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在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璧山自来水分公司(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金剑路129号)会议室(具体会议室咨询023-41405197)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供应商要求澄清询比文件的形式和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比文件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
时间:2026年1月21日12时00分前提出。
形式: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cqswjt.cn)指定位置提出。
十二、履约保证金
无。
十三、联系方式
名 称: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璧山自来水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金剑路129号
联 系 人:潘老师
电 话:023-41405197
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璧山自来水分公司 2026年1月16日
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咨询电话:023-67453670(工作时间:9:00-12:30;14:00-17:00)
更多招标详情请访问: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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