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路水厂10kV两水线迁改设计项目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4  |  点击率:0

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两路水厂10kV两水线迁改设计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两路水厂10kV两水线迁改设计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空港东路立交。

2.2设计服务内容

椿萱大道春华立交至空港东路立交段道路修建项目与两路水厂10kV两水I、II回架空线交叉,为确保供电安全,需对该段专用供电线路进行改迁。

本次受影响的供电线路单回长度约为100米(实际距离以勘察设计为准)。为确保改迁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我司计划聘请具备专业资质的设计院,负责对该段专用供电线路的迁改工程进行详细的规划设计,并依据设计文件编制详尽的工程概算报告。

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查勘、方案设计 (含估算)、可研、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出图、签章、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服务及技术支出等工作,以及协助比选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报批等工作。

2.3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合同等。(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4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固定费率不高于5.5%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费率的方式报价。报价费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报价中,取费率超过5.5%及填写金额报价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注:投标人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填写取费率,如取费率为5%,则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填写5;如取费率为5.5%,则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填写5.5,最多保留2位小数(可忽略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显示的报价单位)

    实际报价以投标函正文中完整报价为准。

2.5投标报价包含以下内容:

    2.5.1本项目设计费用以审核后的预算金额为计费基数,投标报价为设计费用包干取费比例

    2.5.2本次比选项目设计服务费取费比例的比选控制价为据实填写。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投标人自身情况和市场行情自行报价,设计服务费包括管理费、利润、税金、查勘费、设计费、签章费、出图费以及后期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2.5.3设计服务费费用结算时按审核后的预算金额为基数乘以设计服务费包干取费比例按实结算,最终结算上限不超过8万元,超过8万元按8万元结算。(例如:审核后的预算金额2000000元×中标固定费率5.5%=80000元。)

    2.5.4特别提醒:

请各投标单位根据现有资料、现场踏勘情况并结合实际经验合理预测投资估算及其组成,本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在项目服务期间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项目投入的薪资、固定资产、差旅费、管理费、税金、规费、风险等一切费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要求项目业主或发包人调整服务费率。投标人应充分分析项目可能存在的投资减少、政策变化调整等不利于投标人利益的风险,并纳入本次投标报价中。

2.5中标: 在满足服务要求基础上,报价最低方为中标供应商。

2.6设计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设计成果和预算。

2.7付款要求:项目竣工后支付全部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编制能力。

3.3 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10kV电缆或架空线工程设计业绩证明至少5份,其中须明确包含至少1份涉及路桥段建设的电气设计相关业绩,这些业绩应真实可查且具备代表性。(提供合同)

3.4信用承诺:

①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②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③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以上承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若投标人违反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后附“供应商负面清单”进行评审)。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设计服务要求

4.1设计、勘察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设计、勘察标准,深度应达到规范要求并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4.2设计单位应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充分了解,并在设计时给予充分考虑。

4.3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工程应配合施工,进行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根据工程需要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参加隐蔽工程验收、调试及工程验收。

4.4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等各阶段现场各专业人员代表的数量应满足相应阶段现场方式的需要。

4.5设计单位应根据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技术指标进行方案优化(变更)设计。

4.6设计过程和成果应符合供电公司的审图要求。

4.7本项目涉及市政、交通重要基础设施相邻或跨越,设计过程和成果应符合相关方要求。

4.8 设计单位应按发包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

4.9设计人员应按时间要求及时到达指定的地点并配合完成工作,工作路途中和现场违规工作发生的任何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与比选人无关。

5、成果提供

5.1各项目成果资料提交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蓝图8份,白图4份,纸版报告6份,电子资料(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概算等)光盘2份。

5.2各项目成果资料提交时间

设计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设计成果,10个工作日内提交概算编制成果。

6、 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6年1月14日10点00分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上下载邀请比选文件电子版,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定标。投标人需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7、 投标文件的上传及截止时间

7.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1月21日9点00分

7.2 逾期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悦来镇悦来水厂

报价联系人:陈静思         电  话:67585971 

项目联系人:张宜           电  话:15922811391

 

10、附件

10.1、报价函

10.2、响应表及其它

10.3、供应商负面清单

10.4、设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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