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04 | 点击率:0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
2026年度财产保险服务项目(项目名称)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2026年度财产保险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 项目概况:对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2026年度财产保险投保服务。
2.2 投保范围:对本部及下属15家污水处理厂运营的34座污水厂的权属及实际使用的机器设备资产、建(构)筑物资产和污水管网资产(按截至2025年12月末根据使用年限折旧后计算的现值金额)、机器损坏、公众责任进行投保。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3 投保险种: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机器损坏险。
2.4服务要求及保险时限
2.4.1.机器设备损失:能修复的按实际修理费用进行赔付;不能修复的按该设备原值进行赔付。
2.4.2.管网损失费用:按201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计算;涉及设备设施修理费用,按最新相关计价定额计算,并结合市场询价确定;涉及主要材料价格按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公布的最新价格信息为依据计算。
2.4.3.建(构)筑物损失费用:按重庆造价信息网发布的当期信息价和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布的最新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计算。
2.4.4.公众责任险:污水管网及附属设施造成第三方损失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900万元(人伤810万,财产90万),每人每次事故赔付限额40万元,医疗4万,免赔1000元后按90%赔付,累计赔偿限额1800万元。
2.4.5.财产一切险:免赔1000元或10%,高者为准。
2.4.6.机器损坏险:免赔1000元或10%,高者为准。
2.4.7.除战争以外的其他任何自然灾害造成的投保资产损失均在保险赔付之内。
2.4.8.以上条款将纳入保险合同的补充内容。
2.5服务期:本次资产保险时间为12个自然月(以具体保单时间为准)。
2.6服务对象及所在地
序号 | 运营单位 | 厂名 | 类别 | 地址 |
1 | 李家沱污水处理厂 | 李家沱污水处理厂 | 主厂 | 巴南区李家沱街道西流沱 |
2 | 巴南污水处理厂 | 鱼洞污水处理厂 | 主厂 | 巴南区江滨路东段510号 |
3 | 木洞污水处理厂 | 镇级厂 | 巴南区木洞镇水沟街82号 | |
4 | 碧海污水处理厂 | 石龙污水处理厂 | 镇级厂 | 巴南区石龙镇大桥村梨树湾社 |
5 | 惠民污水处理厂 | 镇级厂 | 巴南区惠民街道晓春村瓦庙桥 | |
6 | 忠兴污水处理厂 | 镇级厂 | 巴南区南彭镇巨龙桥村石河堰 | |
7 | 丰都污水处理厂 | 庙嘴污水处理厂 | 主厂 | 丰都县三合街道滨江东路228号 |
8 | 北岸污水处理厂 | 主厂 | 丰都县新城区下游方向的原绸厂 | |
9 | 高镇污水处理厂 | 镇级厂 | 丰都县高家镇金刚碑村 | |
10 | 包鸾污水处理厂 | 镇级厂 | 丰都县包鸾镇龙井村 | |
11 | 涪陵污水处理厂 | 江东污水处理厂 | 主厂 | 涪陵区涪清路312号 |
12 | 清溪污水处理厂 | 镇级厂 | 涪陵区清溪镇龙云2社 | |
13 | 白涛污水处理厂 | 镇级厂 | 涪陵区白涛镇小田溪陈家嘴 | |
14 | 南沱污水处理厂 | 镇级厂 | 涪陵区南沱镇夏家村七社水晶湾 | |
15 | 李渡污水处理厂 | 镇级厂 | 涪陵区李渡镇高岩口东路55号 | |
16 | 南川污水处理厂 | 城北污水处理厂 | 主厂 | 南川西城街道办事处新桥村二社曾家院子 |
17 | 东城污水处理厂 | 主厂 | 南川区工业园区 | |
18 | 彭水污水处理厂 | 外河坝污水处理厂 | 主厂 | 彭水县汉葭街道外河坝街 |
19 | 彭水污水处理厂 | 徐家坝污水处理厂 | 主厂 | 彭水县绍庆街道临江居委10组101号 |
20 | 綦江污水处理厂 | 綦江污水处理厂 | 主厂 | 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沙溪路沙溪村3组200号 |
21 | 黔江污水处理厂 | 盛黔污水处理厂 | 主厂 | 黔江区城东街道宝塔路42号 |
22 | 新城污水处理厂 | 主厂 | 黔江区正阳街道团结居委凉桥 | |
23 | 石柱污水处理厂 | 石柱污水处理厂 | 主厂 | 石柱县万安街道城南路38号 |
24 | 西沱污水处理厂 | 镇级厂 | 石柱县西沱镇江家槽西 | |
25 | 沿溪污水处理厂 | 镇级厂 | 石柱县沿溪镇滨江村双桥居委沿溪工业园区内 | |
26 | 武隆污水处理厂 | 土坎污水处理厂 | 主厂 | 武隆区土坎镇官滩村官滩组140号 |
27 | 酉阳污水处理厂 | 酉阳污水处理厂 | 主厂 | 酉阳县钟多镇何家坝村杉树湾 |
28 | 秀山污水处理厂 | 秀山污水处理厂 | 主厂 | 秀山县中和街道迎凤路285号 |
29 | 万盛分公司排水部 | 万盛污水处理厂 | 主厂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两河口300号 |
30 | 南桐污水处理厂 | 镇级厂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南桐镇桃子横街100号 | |
31 | 江津分公司排水部 | 几江污水处理厂 | 主厂 | 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滨江大道鼎山段415号 |
32 | 油溪污水处理厂 | 镇级厂 | 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塘湾村土井湾 | |
33 | 德感污水处理厂 | 分厂 |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外坝二组 | |
34 | 中渡污水处理厂 | 分厂 | 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中渡3组144号 | |
35 | 豪洋公司 | 本部 | / | 江北区红黄路中北商务大楼六楼 |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除提供自己的外,还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及投标人鲜公章)
3.2投标人如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必须是重庆市相关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合法机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同时须提供总公司对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提供授权书原件,并加盖总公司及投标人鲜公章,格式自拟)。
3.3投标人须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且许可证的业务范围包含本次比选范围内的所有险种(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分公司投标的也可提供总公司的)。
3.4投标人(分公司投标时也可提供总公司的)必须具备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2024年保险业务收入不低于10亿(提供2024年度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至少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5偿付能力指标符合监管要求,提供相应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连续两年偿付能力充足率150%以上,提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www.iachina.cn)信息披露上打印的证明材料,并加盖鲜公章)。
3.6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5年9-11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7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格式自拟):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门户黑名单公告公示为准);
(2)自2022年12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20年12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否决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和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格式自拟):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信誉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书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格式自拟。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投标人于2026年1月4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投标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投标人。
4.3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报价(须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4.4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印章。
4.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支付800.00元/份标书费(现金、微信、支付宝均可;推荐使用二维码扫码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1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1月12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水务集团招标采购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近轨道交通3号线唐家院子站)。
5.3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比 选 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嘉华路36号重庆水务大厦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3-67349354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 系 人:文老师
电 话:18623194914(工作日09:00-17:00)
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咨询电话:023-67453670(工作时间:9:00-12:3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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