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31 | 点击率:0
三峡水务公司所属污水厂2026年度次氯酸钠采购及服务答疑
问题1:为什么招标文件资格业绩部分不要求提供业绩发票,而商务部分评分业绩要求提供业绩发票,这是否在为某些不符合资格业绩要求的投标人弄虚作假提供便利?
回复: 比选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 类似业绩(4分)证明资料修改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该业绩的合同文件(合同文件提供关键页即可,包括但不限于首页、尾页、签章页、主要商务条款页,关键页需能充分体现以上业绩要求各项要素。)。
问题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 生产能力(2分)“氯酸钠生产能力不低于1万吨/年,盐酸生产能力不低于1万吨/年,次氯酸钠生产能力不低于1万吨/年得1分,否则不得分;氯酸钠生产能力达到或超过2万吨/年,盐酸生产能力达到或超过3万吨/年,次氯酸钠生产能力达到或超过2万吨/年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本次招标产品为次氯酸钠,此条款却要求提供氯酸钠、盐酸的产能证明文件,明显条款设置错误,请招标人修改。
回复:比选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 生产能力(2分)内容修改为:次氯酸钠生产能力不低于1万吨/年得1分,否则不得分;次氯酸钠生产能力达到或超过2万吨/年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问题3:
招标文件第三章2.2.4“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第37页)中对生产能力(2分)有要求“氯酸钠生产能力不低于1万吨/年,盐酸生产能力不低于1万吨/年,次氯酸钠生产能力不低于1万吨/年得1分,否则不得分;氯酸钠生产能力达到或超过2万吨/年,盐酸生产能力达到或超过3万吨/年,次氯酸钠生产能力达到或超过2万吨/年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请问,本次招标项目仅为“次氯酸钠”单一药剂,是否必须提供“盐酸”及“氯酸钠”产品的生产能力相关证明文件。
回复:见问题2。
问题4:
招标文件第83页中“目录”要求“(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其后并未给出“委托书”模版,请明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模版或由投标人自拟,以便我司准备相关资料。
回复:格式如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双面)
供应商: (盖单位法人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 应 商: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电话(座机):
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双面)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书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注:本答疑是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答疑等开标前的所有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比选过程和比选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比选人: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更多招标详情请访问: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以下条款适用于所有访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水务集团”)网站(www.cncqsw.com)的用户或浏览者,使用本网站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声明。
版权声明
本网站(www.cncqsw.com)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均为重庆水务集团所有的文件,未经重庆水务集团的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包括但不限于:对其整体或部分进行复制、修改、展示、传播、出版等)使用,更不能用于任何商业用途,否则重庆水务集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已经重庆水务集团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来源:重庆水务集团“,否则重庆水务集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采用的非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或编辑认为其作品涉及费用问题,请及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免责声明
重庆水务集团拥有对本网站的内容进行随时更改之权利,事前将不会另行通知。版权人不保证或声明本网站展示的资料是否正确、全面或是最新数据。
对于本网站发布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图片、数据、观点、网页或链接等),仅作为参考信息,重庆水务集团不对这些信息和内容的错误或遗漏承担责任。任何用户或浏览者不得向本网站或从本网站(包括以本网站名义等)发送任何带有病毒,涉及侮辱、诽谤、造谣的以及其它中国相关法律规定的非法或侵权的材料和信息。
任何由于政治黑客攻击、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运行之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窜改等,本网站不承担责任。 本网站的解释权以及对本网站使用的解释权归属于重庆水务集团。
隐私声明
你通过本网站提供的任何个人信息,即视为你同意本网站合理使用这些信息,将由重庆水务集团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使用。
本网站承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将您所提供的信息利用于其它商业目的(本网站用于改善、提升服务质量除外)。
本网站将对您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严格的管理及保护,本网站将使用相应的技术,防止您的个人资料丢失、被盗用或遭篡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