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05 | 点击率:0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2026年度监测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2026年度监测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中标后,中标人直接与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合同,分别与各污水处理厂结算)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 项目概况:根据招标人所属34座污水处理厂需求,向其提供废水、废气、厂界噪声、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等专业化服务,评价是否符合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CMA检测报告 。
2.2 招标范围:
2.2.1服务对象及服务地点
序号 | 厂名 | 类别 | 地址 |
1 | 李家沱污水处理厂 | 城市厂 | 巴南区李家沱街道西流沱 |
2 | 巴南鱼洞污水处理厂 | 城市厂 | 巴南区江滨路东段510号 |
3 | 巴南木洞污水处理厂 | 镇级厂 | 巴南区木洞镇水沟街82号 |
4 | 碧海石龙污水处理厂 | 镇级厂 | 巴南区石龙镇大桥村梨树湾社 |
5 | 碧海惠民污水处理厂 | 镇级厂 | 巴南区惠民街道晓春村瓦庙桥 |
6 | 碧海忠兴污水处理厂 | 镇级厂 | 巴南区南彭镇巨龙桥村石河堰 |
7 | 丰都庙嘴污水处理厂 | 城市厂 | 丰都县三合街道滨江东路228号 |
8 | 丰都北岸污水处理厂 | 城市厂 | 丰都县新城区下游方向的原绸厂 |
9 | 丰都高镇污水处理厂 | 镇级厂 | 丰都县高家镇金刚碑村 |
10 | 丰都包鸾污水处理厂 | 镇级厂 | 丰都县包鸾镇龙井村 |
11 | 涪陵江东污水处理厂 | 城市厂 | 涪陵区涪清路312号 |
12 | 涪陵清溪污水处理厂 | 镇级厂 | 涪陵区清溪镇龙云2社 |
13 | 涪陵白涛污水处理厂 | 镇级厂 | 涪陵区白涛镇小田溪陈家嘴 |
14 | 涪陵南沱污水处理厂 | 镇级厂 | 涪陵区南沱镇夏家村七社水晶湾 |
15 | 涪陵李渡污水处理厂 | 镇级厂 | 涪陵区李渡镇高岩口东路55号 |
16 | 南川城北污水处理厂 | 城市厂 | 南川西城街道办事处新桥村二社曾家院子 |
17 | 南川东城污水处理厂 | 城市厂 | 南川区工业园区 |
18 | 彭水外河坝污水处理厂 | 城市厂 | 彭水县汉葭街道外河坝街 |
19 | 彭水徐家坝污水处理厂 | 城市厂 | 彭水县绍庆街道临江居委10组101号 |
20 | 綦江污水处理厂 | 城市厂 | 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沙溪路沙溪村3组200号 |
21 | 黔江盛黔污水处理厂 | 城市厂 | 黔江区城东街道宝塔路42号 |
22 | 黔江新城污水处理厂 | 城市厂 | 黔江区正阳街道团结居委凉桥 |
23 | 石柱污水处理厂 | 城市厂 | 石柱县万安街道城南路38号 |
24 | 石柱西沱污水处理厂 | 镇级厂 | 石柱县西沱镇江家槽西 |
25 | 石柱沿溪污水处理厂 | 镇级厂 | 石柱县沿溪镇滨江村双桥居委沿溪工业园区内 |
26 | 武隆污水处理厂 | 城市厂 | 武隆区土坎镇官滩村官滩租140号 |
27 | 酉阳污水处理厂 | 城市厂 | 酉阳县钟多镇何家坝村杉树湾 |
28 | 秀山污水处理厂 | 城市厂 | 秀山县中和街道迎凤路285号 |
29 | 江津几江污水处理厂 | 城市厂 | 江津区鼎山街道滨江大道鼎山段415号 |
30 | 江津中渡污水处理厂 | 城市厂 | 江津区圣泉街道中渡3组144号 |
31 | 江津德感污水处理厂 | 城市厂 | 江津区德感街道办事处二坨 |
32 | 江津油溪污水处理厂 | 镇级厂 | 油溪镇塘湾村土井湾 |
33 | 万盛污水处理厂 | 城市厂 | 綦江区东林街道两河口300号 |
34 | 万盛南桐污水处理厂 | 城市厂 | 綦江区南桐镇桃子横街100号 |
2.2.2监测服务内容
(1). 环境监测服务内容
类别 | 监测项目 |
废水19项 | COD、BOD5、SS、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TN、NH3-N、TP、色度、pH、粪大肠菌群数;汞或总汞、镉或总镉、铬或总铬、六价铬、砷或总砷、铅或总铅、烷基汞 |
废气4项 | 臭气浓度(无量纲)、硫化氢、氨、甲烷 |
厂界噪声 | 昼间、夜间 |
(2). 污染源自动监测出水设备比对监测内容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pH、明渠流量计、温度计。
2.2.3监测需求次数详见附件,具体频次以服务单位要求为准(按行业标准结合服务单位其他需求)。中标人根据招标人所属企业提供的污水厂(含改扩建工程)环评批复附件中指定的监测点位和污染源自动监测站房具体位置采样监测。
2.3委托服务时间: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共12个月。其中江津区域4座污水处理厂服务期为2026年4月至2026年12月,共9个月;万盛区域2座污水处理厂服务期为2026年10月至2026年12月,共3个月。
注:本项目实际的累计结算金额不得超过计划总额人民币174万元,本项目合同期满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计划总额174万元后,本项目合同终止。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投标人于2025年12月05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4.4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注:电子印章办理
未办理电子印章的投标人须前往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262号二层,电话023-67453670)办理。
4.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10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2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2月29日09 时 30 分至10 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4 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指南-招标项目操作(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招标项目投标人CA解密操作指南),观看视频了解项目详细操作步骤,并完成网上签到、解密,网上签到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因投标人原因未按时签到、解密者,将被否决投标。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标人: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嘉华路36号水务大厦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 系 人: 袁老师 联 系 人: 颜老师
电 话: 023-67349354 电 话: 023-67901915
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咨询电话:023-67453670(工作时间:9:00-12:30;14:00-17:00)
更多招标详情请访问: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以下条款适用于所有访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水务集团”)网站(www.cncqsw.com)的用户或浏览者,使用本网站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声明。
版权声明
本网站(www.cncqsw.com)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均为重庆水务集团所有的文件,未经重庆水务集团的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包括但不限于:对其整体或部分进行复制、修改、展示、传播、出版等)使用,更不能用于任何商业用途,否则重庆水务集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已经重庆水务集团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稿件来源:重庆水务集团“,否则重庆水务集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采用的非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站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或编辑认为其作品涉及费用问题,请及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免责声明
重庆水务集团拥有对本网站的内容进行随时更改之权利,事前将不会另行通知。版权人不保证或声明本网站展示的资料是否正确、全面或是最新数据。
对于本网站发布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图片、数据、观点、网页或链接等),仅作为参考信息,重庆水务集团不对这些信息和内容的错误或遗漏承担责任。任何用户或浏览者不得向本网站或从本网站(包括以本网站名义等)发送任何带有病毒,涉及侮辱、诽谤、造谣的以及其它中国相关法律规定的非法或侵权的材料和信息。
任何由于政治黑客攻击、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运行之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窜改等,本网站不承担责任。 本网站的解释权以及对本网站使用的解释权归属于重庆水务集团。
隐私声明
你通过本网站提供的任何个人信息,即视为你同意本网站合理使用这些信息,将由重庆水务集团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使用。
本网站承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将您所提供的信息利用于其它商业目的(本网站用于改善、提升服务质量除外)。
本网站将对您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严格的管理及保护,本网站将使用相应的技术,防止您的个人资料丢失、被盗用或遭篡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