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28 | 点击率:0
丰都污水处理厂2026年度绿化养护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丰都污水处理厂2026年度绿化养护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丰都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2 服务地点:丰都庙嘴污水处理厂(含2#、3#泵站)、高镇污水处理厂、北岸污水处理厂、包鸾污水处理厂。
2.3 服务期:12个月。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超过7万元的为单一业主提供绿化养护相关业务的合同至少2个(提供合同的复印件)。
3.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上岗前与入驻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在上岗前必须提供入驻服务人员的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有效的健康证(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3.4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更换入驻服务人员的,投标人须保证更换的人员符合比选人及比选文件服务要求,并按上述资格要求3.3条提供相关材料,且更换人员必须经比选人同意后方可上岗(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3.5投标人必须承诺满足第五章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理);
3.6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合同执行期内保证所有入驻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持续有效,否则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3.7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6)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
3.8以上资格证明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原件备查(注明提供原件的除外)。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3.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1 月 28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下载本比选项目的比选文件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5 年 12 月 5 日 10 时 00 分之前,地点: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丰都污水处理厂(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滨江东路228号庙嘴污水处理厂综合楼312会议室处)。
5.2 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5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 开标时间: 2025 年 12 月 5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4 投标人可以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比选人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比选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丰都污水处理厂
地 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滨江东路228号(庙嘴污水处理厂内)
联系人:李蓉
电 话:023-70715769(工作时间)
更多招标详情请访问: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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