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12 | 点击率:155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重庆环投北部分公司2025年备品备件零星物资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1比选范围: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部环境治理分公司所辖北碚、合川、铜梁、潼南等4个区县污水处理厂2025年所需的备品备件零星物资,具体以实际采购清单为准。采购清单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交货地点: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部环境治理分公司北碚区东阳污水处理厂、合川区太和、三汇污水处理厂、铜梁区虎峰污水处理厂、潼南区双江污水处理厂,具体以比选人通知为准。
2.3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期满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165万元后,合同终止。
2.4服务内容及要求:
2.4.1根据比选人采购需求,为比选人提供备品备件类物资的采购和供应。
2.4.2投标人中标后按比选人的要求对采购物资及时供货,按比选人需求量送货上门,常规计划性货物的交货期为48小时内送货到比选人指定地点,应急物资材料需在12小时内送货到比选人指定地点,第一次未在响应时间内到厂比选人将进行口头提醒,第二次未在响应时间内到厂比选人将进行书面提醒,第三次未在响应时间内到厂比选人有权无条件终止服务合同,且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结算:按照中标单价,根据双方认定的实际采购数量按实结算。
2.6质保期:120天。
3.1对投标人适用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3.2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机电设备或备品备件类物资生产或销售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投标人提供2022年08月01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本次采购的备品备件销售业绩至少1个且单个合同业绩金额不低于2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业绩均可)和用户服务评价证明,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4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5年06月-08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参保证明须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注:投标人系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3.5承诺函(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鲜章):
(1)承诺资格审查申请材料中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
(2)承诺本项目不接受挂靠投标或中标后转包;
(3)承诺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比选文件专用合同条款执行;
(4)承诺中标后按比选人的要求对采购物资及时供货,按比选人需求量送货上门,常规计划性货物的交货期为48小时内送货到比选人指定地点,应急物资材料需在12小时内送货到比选人指定地点,若3次无故拖延,不能按时送货,比选人有权自动终止合同,且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3.6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格式自理):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3)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格式自理):
(1)自2020年08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20年08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否决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2022年08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3)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挂靠、联合体和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4)至(11)项情况(承诺书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格式自理):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6)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1 投标人于2025年09月12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者,被视为无效。
4.4 比选文件每份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通过现金或扫描二维码支付,否则比选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09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09月17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8号楼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527559565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联 系 人:文老师
电 话:18623194914
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咨询电话:023-67453670(工作时间:9:00-12:3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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