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寿中法水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聚氯化铝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4  |  点击率:110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长寿中法水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聚氯化铝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长寿中法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材料采购采购清单:聚氯化铝(液体):1300吨;聚氯化铝(固体):160吨。

2.2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数量为暂估量,根据实际情况与业主的要求进行供货,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合同条款的规定。

2.3供货时间和地点根据买方通知的时间,在48小时内运到买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工作,紧急送货时间为12小时

2.4供货期:12个月(具体供货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3.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

满足第五章“技术规格标准和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4.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是比选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须同时提供生产企业上述证件)。

4.2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和代理商须通过ISO9001、ISO14001、ISO45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认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应提供生产企业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固体产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4.3聚氯化铝 :固体,执行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 标准GB15892-2020固体氧化铝(AL2O3)的质量分数要求≥29%;聚氯化铝 :液体,规格型号符合GB/T 22627-2022中“液体”要求,其中,液体氧化铝(AL2O3)的质量分数要求≥10%,所提供的商品不得为临界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

4.4代理商或经销商作为投标人的,须具备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委托书;生产企业作为投标人的,不得再将自己的产品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否则两者均为废标。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5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任意一年投标产品聚氯化铝 (固体)销售量达到120吨,聚氯化铝 (液体)销售量达到1000吨。提供合同供货数量须达到该数量要求供货量以发票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销售合同和由税控系统导出的该产品年度销售发票清单(清单应包括产品名称、数量、金额、计量单位,导出后不能对表格进行删除、合并项数等修改操作)。以上资料原件备查。

4.6投标人须提供1年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7投标人须提供上年度(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8生产企业投标人此次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自己工厂所生产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9信誉要求:承诺资格审查申请材料中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承诺本项目不接受挂靠投标或中标后转包、分包;承诺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比选文件专用合同条款执行(以上信誉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10投标人必须在渝设有办事机构和设有液体储存量在200吨以上的储药装置。【提供办事机构和库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房屋的产权证明复印件,设有液体储存量在200吨以上的储药装置说明和照片,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并装入投标文件含商务部分中。】

投标人须提供重庆库房卫星定位图片、重庆库房储药池图片,中标后将按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核查真实性。【手机打开地图,搜索该地址、进行标注,然后截图或者电脑打开地图(地图软件不限),搜索该地址、选择卫星模式、进行标注、然后截图均可。】

4.11投标人必须提供在重庆市内的运输保障,提供至少3辆运输车在重庆市内的《货车通行证》,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请提供《委托合同》和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货车通行证》(提供投标人《货车通行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或着与第三方签订的《委托合同》、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货车通行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4.12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13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或供排水相关企业(公司)执行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纳入供货黑名单等处罚的投标人及产品生产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14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的,生产企业需提供的原件资料可以是生产企业盖鲜章的复印件),注明提供原件的除外。

4.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5年0904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10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0911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091109时30至10时00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111000分(北京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人:重庆长寿中法水务有限公司                

   址:重庆长寿经开区化南二路3号

人:王老师     

   话:13594079719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人:周洲

   话:18602396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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