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31 | 点击率:255
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厂区环境整治项目(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 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厂区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比选人为 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比选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厂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自2020年建成已运行5年,厂区车间地面环氧地坪漆因检修、自然磨损、地面沉降,已出现较多缺色和褪色和裂缝,同时部分设备支墩出现裂缝,存在安全隐患;干化车间真石漆外墙部分污染,需对被污染的真石漆外墙进行修复;干化车间、辅助设备间、配电室等内墙面面漆脱落,需对墙面进行修复;一二期干化车间墙面柱墙间因尺寸不一致存在15公分小台阶,需对台阶处进行不锈钢包封处理;门卫室、办公楼内外墙面污染、雨棚及水沟水箅子损坏,室内相关附属设备设施损坏,需对损坏设备设施进行更换。为保障项目正常运行,同时消除现场的安全隐患,计划对以上问题进行治理。
2.3 比选范围:重庆珞璜污泥处置中心厂区环境整治,主要内容如下:
2.3.1对车间环氧树脂进行整体重新涂刷,同时对部分设备设施基础平台进行修复处理。环氧树脂地面总面积约975㎡(施工工艺:地面混凝土及刚性层人工凿打拆除-建渣外运弃置-地面夯实及100mm厚碎石层+150mm厚地坪垫层C20混凝土-刚性层重新浇筑C30混凝土(内配Ф6@150钢筋网)-地坪打磨-地坪腻子-环氧树脂底漆3遍-环氧树脂面漆3遍)。
2.3.2干化车间真石漆外墙共计2465㎡污染,对被污染的真石漆外墙进行处理(施工工艺对污染面基层清理,门窗、仪器进行保护,真石漆的制作、运输、喷涂,场地清理)。
2.3.3干化车间、辅助设备间、配电室等内墙面面漆脱落,需对墙面进行修复,其中一期干化车间11米下内墙重新粉刷面积约为一期1378㎡,一二期连廊配电室墙面426㎡,一期辅助设备间内墙1198㎡,墙面铲除破损面重新抹灰上腻子上漆,阴阳角重点做返潮处理,修复整体面积3002㎡。一期湿仓过道墙面开裂,需对开裂墙体进行挂网抹灰,重新刷漆。
2.3.4干化车间墙面柱墙间因尺寸不一致存在15公分小台阶,需对台阶及窗台沿进行不锈钢包封处理,其中梁小平台不锈钢包封75㎡,窗台沿不锈钢包封110米;湿泥料仓水箱下污染严重,制作安装500mm高不锈钢踢脚;参观廊道墙面立柱不平,需要修补,立柱约40平方米。
2.3.5门卫室外墙重新喷漆面积约95㎡,门卫室内墙重新喷漆面积约120㎡,更换雨棚1个约22平米,更换一套门卫值班桌椅,更换3个吸顶灯;老办公楼内墙面重新喷漆面积约510㎡,更换男女卫生间已损坏的小便器2个,隔板40平米,平板灯20个,更换雨棚3个,更换配套水沟水箅子15个,运动场个别污染处重新喷漆约10平米;女职工宿舍G302外墙面渗水处理约23㎡;厂区大门新增绿化及花台;污水站临时库房增加封闭大门。
2.4 工期要求:
(1).项目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比选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完成。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中标人须向比选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1万元进行罚款,按天累计,累计逾期达10天,比选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因此造成比选人的一切损失。
(2).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为12个月,以中标人全部实施完成合同约定内容经比选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起算。质保期内,由于中标人施工本身质量问题而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责任和费用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3).项目进度
中标人应采取合适的实施程序和方法,合理安排实施进度计划。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整个项目的实施进度过慢,不能满足预定的完成期限时,比选人有权提请中标人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进度,以满足本合同规定的完成期限要求,中标人无权因此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受不可抗拒因素影响,项目无法实施,经比选人书面同意可顺延工期。
3.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投标人于2025年 7 月 31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报价(须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4.4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印章。
4.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 800 元/份标书费(现金、微信、支付宝均可;推荐使用二维码扫码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 8 月 7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比 选 人: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嘉华路36号 |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 |
联 系 人:梅老师 | 联 系 人:安琴 |
电 话:15802363637 | 电 话:19332789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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