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5  |  点击率:704

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期)合同能源管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期)合同能源管理,招标人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由中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下属各厂站。

2.2项目概况:

2.2.1本项目招标人初步测算,可安装分布式光伏面积约为12万m2,总装机容量不低于25MWp(注:在可消纳且不影响供水生产运行的前提下应建即建,最终以中标人现场踏勘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确定的分布式光伏可装机面积及设计方案为准),由光伏阵列、逆变系统和升压系统等部分组成,主要对悦来水厂一二期、悦来水厂四期(在建)、梁沱水厂、翠云加压站、南山加压站、鹿山加压站、新城加压站、重光加压站、新春加压站(在建)建构筑物包括加药加氯间、反应池、沉淀池、清水池、办公楼及悦来水厂脱泥车间停车场、活动场地等加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2.2.2本项目由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负责办理相关审批、备案等手续、负责电站设计(含屋顶载荷评估复核)、采购、施工、运营及设备系统的检修维护和故障处理,甲方提供场地,享受电价和碳排放等收益。

2.3工作内容:

2.3.1本项目设计工作(含项目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资料及相关部门要求的专项方案等)。工程设计完成经第三方图审单位审核后报甲方审核,审核通过后实施。本项目投资及300个月运营维护。包括太阳能光伏电站投资、相关手续办理、反应池沉淀池加盖钢结构/柔性支架、太阳能电池板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安装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运行等全部内容,以及在25年运营期内的运行和维护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2.3.2 投标人应自行办理相关政府部门及供电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备案手续,招标人仅提供需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文本,投标人应自行评估相关审批和备案手续的可行性,未通过相关审批和备案的风险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3建设基于数字孪生的综合能源管理平台。

     2.3.4建设基于绿色低碳技术的技术展示平台。

2.4项目资金来源:中标人100%自筹。

2.5工作完成日期:合同签订后,满足备案条件起40天内完成政府及电网备案,政府及电网备案完成后120天完成施工并竣工验收。

2.6质量要求:供电质量满足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悦来水厂一期、二期、四期及附属加压站,梁沱水厂及附属加压站等生产运行要求。

2.7近一年公网平均电价:具体数据见下表。

110KV线路:

2024年5月

2024年6月

2024年7月

2024年8月

2024年9月

2024年10月

0.6138

0.6000

0.6226

0.6538

0.5995

0.6385

2024年11月

2024年12月

2025年1月

2025年2月

2025年3月

2025年4月

0.6880

0.6717

0.7252

0.7054

0.6907

/

近一年平均电度电价(不含力调电费基本电费)

10KV线路:

2024年5月

2024年6月

2024年7月

2024年8月

2024年9月

2024年10月

0.6589

0.6454

0.6677

0.6989

0.6446

0.6836

2024年11月

2024年12月

2025年1月

2025年2月

2025年3月

2025年4月

0.7331

0.7168

0.7703

0.7505

0.7358

/

近一年平均电度电价(不含力调电费基本电费)

2025年4月1日起,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已经按照国家电网要求采用峰谷电价,上表中统计数字为平时段电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经营资格。

【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1个分布式工商业光伏案例(1MW以上,以招标截止日前最终并网发电为准)。

【提供主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合同协议书及相关资质证书,发改委备案证明,并网证明及在网证明,投标人应100%持有该项目。】

3.2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按照“第六章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招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4)招标截止日前五年内,投标人单位无违约情况或终止合同情况的。

5)投标人拟采用的设计和施工/EPC单位资质符合项目需求,设计及施工前提供其相关资质供招标人审查。

6)投标人承诺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发生周围环境影响造成投诉或影响厂区生产安全,无条件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相应费用。

按照“第六章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

3.4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渠道和内容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不满足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上述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招标处理。

3.5财务要求: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状况不亏损。

【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257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 投标人投标时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传加盖投标人CA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电子档。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档未加盖CA电子印章视为废标。

注:电子印章办理

未办理电子印章的投标人须前往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262号二层,电话023-67453670)办理。

4.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1000元/份标书费(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7 28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7 28 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57 2810时00分(北京时间)。

5.4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指南-招标项目操作(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招标项目投标人CA解密操作指南),观看视频了解项目详细操作步骤,并在开标现场完成网上签到、解密,网上签到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因投标人原因未按时签到、解密者,视为废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渝北区悦来镇悦来水厂

联系人:陈老师

  话:67692889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

  人:安琴

    话:19332789152

招采中心:023-67453670(咨询平台操作)


更多招标详情请访问: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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