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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0  |  点击率:7882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14年开始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立信所为公司最近一年(201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与立信所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2016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
出于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的考虑,根据重庆市国资委《审计中介机构选聘管理暂行办法》、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建议,公司拟改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所”)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已按照《公司章程》、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制度有关规定就此事事先通知了立信所。公司对立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由衷感谢!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8年12月,注册资本(出资额)6,960万元,注册地:中国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京财会许可[2011]0105号。经公司董事会对天职所的业务和资质情况进行审核,认为其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经天职所申请,公司拟聘请其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65万元、30万元。
公司本次拟改聘公司审计机构的事宜已于2017年11月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更换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更换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有利于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改聘公司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9日